一、事项名称:
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
二、设定依据: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令第135号)
三、申请条件:
1.进口水产品人和向中国境内出口水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已经实施备案管理。
2.进口的水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3.进口水产品人建立水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进口水产品人取得相应进境动植物检疫***。
四、transact材料:
进口动植物检疫***、输出或者地区出具的相关---正本原件、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
五、transact流程:
1.报检:
人或者其代理人持输出或者地区签发的检验检疫---正本原件、原产地---、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等单证报检。
2.报检审批:
检验检疫机构对相关单证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出具入境货物通关evidentiary material 。
3.现场检验检疫:
进口port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规定对进口水产品实施现场检验检疫。
4.取样:
需要采样的,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规定对进口水产品采样,按照有关标准、计划和警示通报等要求进行检验或者监测。
5.&﹟160;出证:
经检验检疫合格HYC-ZH202012108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evidentiary material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检
输出水产品的必须与质检***进行确认list才可以进口。